豫都网 > 新闻频道 > 时政热点 >

焦作中级法院首设家事审判庭 院长亲断家务事

[摘要]焦作中级法院院长李玉杰(右二)亲审家事案 □记者郭长秀通讯员朱剑锋文图 本报焦作讯10月12日上午,因子女抚养问题而引起的家事纠纷正在焦作中级法院家事审判庭开庭审理,与以往不同的是,这起案件的主审法官是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玉杰。 据了解,李女士与...

焦作中级法院首设家事审判庭 院长亲断家务事

焦作中级法院院长李玉杰(右二)亲审家事案

□记者郭长秀通讯员朱剑锋文图

本报焦作讯10月12日上午,因子女抚养问题而引起的家事纠纷正在焦作中级法院家事审判庭开庭审理,与以往不同的是,这起案件的主审法官是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玉杰。

据了解,李女士与王先生双方经人介绍相识,于1995年10月按农村习俗举行了婚礼,后开始共同生活。1998年1月18日生育一女孩,取名鑫鑫(化名)。后双方经常发生矛盾,李女士于2005年带女儿回娘家居住至今,李女士以要求女儿鑫鑫抚养权为请求,诉至法院。

法院一审判决:原、被告的孩子鑫鑫由原告李女士抚养,抚养费自理;驳回原告李女士的其他诉讼请求。王先生不服一审判决,以双方在武陟县民政局登记结婚,是合法的夫妻关系,在没有离婚之前,不应该就婚生女鑫鑫的抚养问题作出判决为由,上诉至焦作市中级法院。

庭审前,担任此案的审判长李玉杰认真阅读了卷宗,并召集合议庭成员研究案情,归纳案件争议焦点。庭审中,李玉杰从孩子成长、家庭和谐耐心细致地给双方代理人做工作。经过一番开导及现场详细的法律释明后,王先生方当即表示为维护双方感情,自愿撤诉,并提交书面撤诉申请。

为了快审快结,提高效率,减少当事人诉累,后经合议庭审理、评议后,当庭宣判:准许王先生撤回上诉;撤销一审判决;准许李女士撤回起诉。

庭审后,李玉杰再次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叮嘱和开导,希望当事人能多为孩子着想,凡事多商量,好好过日子,双方当事人也表示回去会好好想想,争取把日子过好。

(大河报)


《焦作中级法院首设家事审判庭 院长亲断家务事》河南新闻-豫都网提供,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news.yuduxx.com/szrd/487157.html,谢谢合作!

[责任编辑:admin]

我要评论

评论列表(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豫都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未经豫都网(以下简称本网)许可,任何人不得非法使用本网自有版权作品。

2、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以及由用户发表上传的作品,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版权和其它问题可联系本网,本网确认后将在24小时内移除相关争议内容。

详细声明请点击进入>>

返回豫都网首页
版权所有: 豫都网 Copyright(c) 2010-2015 YuDuWang Network Center.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备13014680号
若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来信通知,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谢谢!邮箱:admin@yuduxx.com
未经豫都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违者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