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新闻频道 > 经济观察 >

报告显示“双11”网购七天 无理由退货执行良好

[摘要]中消协12月17日发布的“双11”网络购物体验式调查报告显示,今年“双11”网购商品到货情况总体顺利,截至12月4日,工作人员购买的全部94款商品,仅有1款未到货;电商平台和商家“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定执行情况良好,但仍存在部分产品不能退货的情况。 调查发...

中消协12月17日发布的“双11”网络购物体验式调查报告显示,今年“双11”网购商品到货情况总体顺利,截至12月4日,工作人员购买的全部94款商品,仅有1款未到货;电商平台和商家“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定执行情况良好,但仍存在部分产品不能退货的情况。

  调查发现,94款商品中,约三分之一的网购商品未提供购物发票或购物单据。未提供发票的商品中,15款提供了购物清单或收据,其余既无发票也无任何单据。

  个别电商平台在购物支付流程设置中,支付单个商品订单时有“开具发票”选项,但多件商品统一下单支付时却没有“开具发票”选项,且系统自动默认为“不需要发票”,消费者如需开具发票只能再次与电商平台或商家协商。

  调查同时发现,7天无理由退货执行状况良好,94款商品仅有4款事先申明不退货,绝大多数产品能顺利退货。新消法第二十五条规定,7天无理由退货不包含以下商品:消费者定制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酒类和常温牛奶不退货是业内通行做法,是否属于鲜活易腐还有待商榷。

  中消协相关负责人建议,电商平台和商家应当主动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做好发票出具、退货程序、退款步骤等提示,及时进行系统维护和升级,以消费者的需求为本,不断提升消费者网络购物体验,方便消费者购物选择。(经济日报记者 佘 颖)

  作者:佘颖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报告显示“双11”网购七天 无理由退货执行良好》河南新闻-豫都网提供,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news.yuduxx.com/jjgc/302408.html,谢谢合作!

[责任编辑:admin]
下一篇:没有了 上一篇:期权可尝试买方操作策略

我要评论

评论列表(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豫都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未经豫都网(以下简称本网)许可,任何人不得非法使用本网自有版权作品。

2、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以及由用户发表上传的作品,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版权和其它问题可联系本网,本网确认后将在24小时内移除相关争议内容。

详细声明请点击进入>>

返回豫都网首页
版权所有: 豫都网 Copyright(c) 2010-2015 YuDuWang Network Center.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备13014680号
若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来信通知,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谢谢!邮箱:admin@yuduxx.com
未经豫都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违者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