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新闻频道 > 民生在线 >

河南机关事业单位360万人年底前纳入养老保险

[摘要]3月28日,省人社厅在郑州举办省直首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经办工作培训班,标志着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工作正式启动。 进展 根据国家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意见,我省按照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工资制度改革领导小...

  3月28日,省人社厅在郑州举办省直首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经办工作培训班,标志着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工作正式启动。

  进展

  根据国家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意见,我省按照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工资制度改革领导小组部署,积极稳妥、分批分类启动参保登记工作。全省首批参保登记193.5万人,其中省直单位5万多人,今年上半年实施养老保险费征缴和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

  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介绍,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经办工作培训之后,紧接着还要开展全省各市、县(市、区)业务经办工作培训,并适时启动第二批单位参保登记工作。今年年底前,全省机关事业单位360多万人将全部纳入养老保险,实施到位。通过改革,我省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与城镇企业职工统一实行统账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双轨制”问题将成为历史。

  背景

  2015年1月份,国务院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本决定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和办法,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备案后实施”。

  随后,人社部、财政部下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通知》,明确了相关时间表,要求各地在时间表内上报方案。

  其中,山东改革的步伐一直走在全国前列。7月28日,继今年2月份率先公布《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后,山东省发布了《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改革相关配套政策,标志着山东省养老金“并轨”正式进入实质性启动阶段。

  7月31日,江苏省出台了《江苏省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7月15日,上海印发《本市贯彻〈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实施办法》。而在此前的3月份,四川也出台了相关意见。

  河南养老金并轨《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也于去年12月落地。河南省政府印发的《办法》对河南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改革范围、缴费办法、具体计发办法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该《办法》自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

  范围

  《办法》适用于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编制外人员应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不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范围,仍按照国家和河南省统一规定发给离休费。

  缴费

  《办法》规定,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单位缴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个人缴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个人工资超过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为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机关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警衔津贴、海关津贴等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绩效工资。其余项目暂不纳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发放

  《办法》实施后,即2014年10月1日后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本人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

  对于《办法》实施前,即2014年10月1日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按照合理衔接、平稳过渡的原则,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并设立10年过渡期,过渡期内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具体办法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按照国家规定制定并组织实施。

  2014年10月1日前已经退休的人员,继续按照国家和河南省规定的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同时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

  该《办法》实施后达到退休年龄但个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处理和基本养老金计发比照《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执行。

  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不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范围,仍按照国家和河南省统一规定发给离休费,并调整相关待遇,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此外,《办法》规定,全省从2014年10月1日起统一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个人账户储存额只用于工作人员养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按照国家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利息,免征利息税。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河南机关事业单位360万人年底前纳入养老保险》河南新闻-豫都网提供,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news.yuduxx.com/mszx/395232.html,谢谢合作!

[责任编辑:admin]

我要评论

评论列表(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豫都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未经豫都网(以下简称本网)许可,任何人不得非法使用本网自有版权作品。

2、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以及由用户发表上传的作品,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版权和其它问题可联系本网,本网确认后将在24小时内移除相关争议内容。

详细声明请点击进入>>

返回豫都网首页
版权所有: 豫都网 Copyright(c) 2010-2015 YuDuWang Network Center.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备13014680号
若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来信通知,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谢谢!邮箱:admin@yuduxx.com
未经豫都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违者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