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7-05 09:04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中原网讯(记者 王红)昨日,记者从郑州市社会保险局获悉,2016年度“全民医保”保险费较往年提前,7月7日开始征缴,12月20日截止,逾期未能足额缴纳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的参保人员,下一年度将不能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按照我市规定,省会所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应及时缴纳2016年度居民医保参保费用,集中缴费期间,已参保居民可携带身份证或医保卡直接前往市内任一中国银行储蓄网点缴费即可。除此之外,特殊人员缴费前则需提前办理相应手续,其中,7月7日之前,新参保的居民,社区先录入信息,7月7日后,到中国银行各网点缴纳费用,然后社区确认并统计上报制卡。需要报销医保费用的新生儿,在领取社保卡后,凭相关材料,在郑州市社会保险局医保待遇处手工报销。
按照规定,我市2016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标准为:18周岁以下参保居民,每人每年缴费30元;18周岁以上居民(含18周岁),每人每年缴费标准为180元;参保大学生按每人每年30元标准缴纳。热线咨询电话12333,67880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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