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2-11 09:13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昨天,不少微信朋友圈都在转一条消息,说海关发了一条重要通知:所有企业即日起至3月31日前须到当地工商局办理“三证合一”,再到属地海关企管科办理变更,否则将无法正常通关。
记者咨询郑州海关后了解到,这个消息不实,海关方面并没有要求强制“三证合一”,旧的证照可以继续使用。□东方今报记者 李凌
“三证合一”有过渡期
工商部门介绍,将企业登记时依次申请,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工商营业执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营业执照(一码)的登记制度,不用再办理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一个营业执照上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这个代码就是企业的全部信息。这就是俗称的“三证合一”。
从2015年10月1日起,新设立企业在办理登记业务时直接核发“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已有的企业在办理变更或备案业务时换发“一照一码”营业执照,也可直接申请换发“一照一码”营业执照。
那么,老的证照还能使用多长时间呢?
省工商局相关人士介绍,此次改革设立了过渡期,具体为2015年10月1日—2017年12月31日。过渡期内,原发的营业执照(包括试点的“一照三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可继续使用;2018年1月1日后,这些证照不再有效。
对海关业务暂无影响
实际上,证照还牵涉其他部门,如海关、电子口岸等部门。
“今天上午,我们已经接到了多个咨询电话,都是询问如何办理‘三证合一’后去办理电子口岸信息的。”郑州海关相关负责人介绍,郑州海关没有发布类似的消息,也没有接到海关总署的通知。“因为国家规定,三证合一有过渡期,海关总署对过渡期内如何办理海关业务有明文规定。”
他介绍,自2015年10月1日起,已经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海关办理注册登记有关业务的,应当凭新登记的证照办理。
2015年10月1日前,已在登记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继续使用未转换的旧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等证照向海关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根据海关权威人士的说法,河南境内凡是做跨境贸易、通关业务的企业或个人,都无需换发新证,凭老的证照就可以开展类似业务。
不影响企业办理税务
换发了新证,办理税务自然方便。但对于没有换发新证的纳税人,有没有影响?
“是否换发新证,对企业纳税没有任何影响。”河南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过渡期间,未换发“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原税务登记证件继续有效。如企业申请注销,税务机关按照原规定办理;而已经办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在税务机关完成补充信息采集后,可凭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代替税务登记证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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