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1-22 14:30 我要投稿
豫都网讯(记者 王红伟 通讯员 禹亚光 陈德亮)11月15日,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彭晓明法官依法对“老赖”樊某的车进行查封,在执行高压之下,“老赖”主动现身还钱。
据悉,因经济纠纷,经过一审、上诉,2016年11月4日,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被告樊某偿还原告孔某某借款3万元。判决生效后,被告樊某对于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置之不理,于是,原告孔某某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彭法官第一时间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但反馈的结果却是没有银行存款和房产的信息。正当彭法官苦思良策之际,申请人孔某某提供了一个重要的线索:被执行人樊某购买了一辆小型汽车。彭法官在调查属实后,立刻对该汽车进行了查封。
车辆被查封,本就极大的影响了樊某的生活,又听说查封后法院可以采取拍卖措施,被执行人樊某更是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马上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表示已经意识到错误,承诺会尽快偿还欠款,请求法官不要将自己的车辆拍卖。11月15日,在彭法官的努力下,被执行人樊某来到法院将全部欠款付清。至此,该案顺利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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