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2-28 11:47 我要投稿
豫都网讯(记者 王红伟 通讯员 宗珂)12月22日早8点,新乡辉县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杜广军刚刚来到办公室,手机即传来信息提示音。一看,原来是微信上有450元到账-----河北男子戚某某将执行款400元和执行费50元通过微信转了过来。一起案款仅400元的交通违章罚款非诉执行案件,辗转几个月,终于执结。
原来,河北临漳县村民戚某某在 2016 年6 月 12日因在辉县市交通违章,被辉县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罚款200元。戚某某某收到《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后,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公安机关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也未向公安机关提起复议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辉县市交通警察大队多次催告,其仍未缴纳。 2017年4月20 日,辉县市交通警察大队申请辉县市法院对戚某某强制执行,要求对戚某某征收罚款200元,并征收加处一倍罚款200元。经法院审查,依法下达对辉县市交通警察大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准予强制执行的裁定书,该案随即转入执行局,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在向戚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执行手续后,戚某某仍未主动缴纳。 因辉县距离临漳200余公里,因为400元案款前往划拨,司法成本过大。期间,办案干警几次与被执行人电话联系,试图说服其自觉履行,但戚某某不以为然,还声称执行干警意欲诈骗钱财。11月23日,经领导批准,戚某某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成了一名老赖。12月20日,戚某某在购买火车票出行时受阻,才意识到这400元案款必须得缴。于是出现了文初的一幕。
因为200元违章罚款拒缴,被加罚一倍,还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最终不得不缴纳450元才了结。戚某某的的经历足以让众多老赖警醒:法律不是儿戏,违法必受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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