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8-10 11:16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本报长垣讯(记者穆黎明通讯员化玮)近日,记者从长垣县公安局获悉,为切实加大各单位民警严厉打击“黄赌毒”违法犯罪行为的力度,日前,长垣县政府党组成员,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封民签发的2016年第1号局长令正式施行。
该令规定了对防范打击“黄赌毒”工作安排部署落实不力,工作严重棚架,被省公安厅组织力量进行查处,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县局相关警种主要领导应主动引咎辞职,不提出辞职申请的,由县局责令辞职或给予免职处理。
据悉,该令共有六项内容,明确规定了防范、打击“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相关责任和追究措施、对因打击力度不到位、致使辖区“黄赌毒”问题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民警充当涉“黄赌毒”活动“保护伞”或被上级查处等行为根据情节轻重问责到人,分别给予直接领导、分管领导、主要领导主动辞职、责令辞职、免职或建议予以免职等处理措施。这将对促进全县社会治安秩序持续好转、全面净化警营环境产生深远影响。
(大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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