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3-13 10:47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3·15马上就要来了,又到了一大波“坑人”信息被集中曝光的时候。东方今报也梳理了去年消费行为投诉热点。
据统计,2014年全年,东方今报新闻热线(0371)65830000和官方微信、微博平台,共接到消费者投诉信息648起,平均每天1.77起。想知道哪些行业容易“坑人”不?
□东方今报记者 孙川川
【通信行业】
三大运营商全在列
其中,对通信行业的投诉最多,共有113起,有“办理手机卡被忽悠”,有“莫名其妙手机费被扣,而运营商无回复的”,中国三大通信运营商无一例外,全在投诉之列。
温馨提醒:罪魁祸首是流量,研究清楚再上网。
【家装家具】
开头很美好 结局总悲催
在家装家具领域,有92起投诉,问题主要集中在质量问题上,订货与交货时颜色尺寸有出入,以及商家不履行售后,或者是装修质量差,施工者偷工减料,材料以次充好,或在执行过程中以种种借口增加不合理费用。
温馨提醒:亲戚朋友多打听,名声口碑要弄清。
【汽车相关】
售后敢不敢给力点?
跟汽车相关的投诉也有不少,共有78起,主要表现在购车时强制买保险,或者是捆绑销售内饰,还有就是新车质量问题,以及汽车4s店在售后服务上极端不给力等情况。
温馨提醒:购车服务很重要,多方打探好好挑。
【电动摩托】
电池不要再坑了
对电动车的投诉也有不少,共有59起,这也跟郑州市电动车保有量有关。问题主要集中在电动车电池质量,以及售后服务差。记者整理发现,电动车的投诉,绝大多数为同一品牌。
温馨提醒:电池给力最关键,正规电驴才长远。
【楼盘物业】
说的往往比做的好
对楼盘物业的投诉,去年全年有46起。主要集中在商品房质量问题、小区物业服务差、开发商不履行合同等,这种投诉往往是群体性投诉,主要集中在河南口碑相对较差的房地产开发商中间。
温馨提醒:买房安家是大事,多逛论坛少生气。
【智能电子】
说好的“三包”呢?
与之联系比较紧密的,当属对“手机质量”相关问题的投诉。占到了94起,投诉问题也比较集中,商家不履行相应的“三包”服务,或者是非正规渠道购买电子产品上当受骗。
温馨提醒:手机要选名品牌,钱物两空多山寨。
【网络电商】
道高一尺 魔就高一丈
对通过网络平台购物或者购买服务的投诉较多,共有14起。尤其是今年,随着自媒体的蓬勃发展,朋友圈积赞促销引起的上当受骗事件时有发生。昨日东方今报报道的影楼朋友圈积赞,老板携款消失,消费者财物两空的事件,非常具有代表性。
温馨提醒:占小便宜吃大亏,天上不会掉馅饼。
兄弟媒体也盘点
兄弟媒体的热线投诉
啥最多
昨日,大象融媒旗下媒体分别发布各自关注的投诉热点,并介绍如何帮助消费者维权。
民生频道《民生大参考》
该节目接到的观众投诉主要集中在房产、金融、汽车、家居用品、电器、服务行业等方面。针对观众的投诉,《民生大参考》推出了《质量天平》系列报道、《征集你遇到的霸王条款》系列报道、《马上维权》系列报道,帮助消费者进行维权。
《质量天平》系列报道中典型案例之一:郑州的陈女士买了一套价值不菲的实木家具,结果孩子无意碰掉了一块木头。经记者调查和相关部门鉴定,陈女士买的家具并非实木家具。而在帮陈女士维权的同时,《民生大参考》记者走访了郑州多个建材市场进行调查,同时采访相关专家,给大家讲解如何辨别实木家具等信息。
《征集你遇到的霸王条款》系列报道推出后,有很多观众反映小区物业收费肆意设门槛、美容美发卡设置最低消费、物流托运物品损坏不赔等问题。
特别提醒的是,3月14日晚上8点,2015大象融媒“3·15”主题活动将在民生频道现场直播,6家媒体现场维权打假,欢迎到时收看。
映象网
映象网接到的投诉热点主要集中在交通工具、建材、日用百货等领域,如面膜质量不合格,服装尺寸不合适无法退换,汽车售后服务不完善等。
2014年5月,郑州市民黄先生反映,他在郑州市东明路某汽车4S店购买的新车,不到半个月,就出现了正常行驶过程中发动机自燃的情况,4S店拒不退换、维修。记者接到投诉后,对此事进行采访报道,并联系了相关部门帮助黄先生将此事解决。
2014年9月,映象网记者接到市民何女士投诉,反映她在微信“朋友圈”购买了1500元的面膜,用后发现存在质量问题,卖家拒绝退货请求。但是因为无法联系到卖家,以及丢失购买凭证,何女士最终未能退货成功。映象网记者提醒,网上购物应尽量选择有资质的电商平台,并要留存好相关购买凭证,以便维权。
东方今报首席记者 赵丹
大象融媒在行动
直播设进工商局 听众投诉现场办
昨日上午,大象融媒联合河南省工商局启动“3·15”维权特别行动,大象融媒旗下媒体河南经济广播在河南省工商局设立外场直播间,接听全省听众通过热线投诉所遇到的消费问题,省工商局工作人员根据听众所反映问题现场进行处理。
【直播现场】
你享受过吗?
网购有“七日反悔权”
开封听众白先生首个打进直播热线,他反映曾在某品牌官网上购买一款智能手机,但在开封鼓楼附近的实体店取手机时,因对手机款式和颜色不满意,白先生提出退货,商家却要扣除15%的折旧费。白先生对此不满。
省工商局工作人员立即联系白先生所在地工商部门。开封市工商局鼓楼分局工作人员表示,白先生是通过网络检索商品信息,并通过电子订购单发出购物请求,且已经付款成功,所以他的消费方式依然属于网购,可以享有“新消法”规定的“七日反悔权”。很快,商家表示给白先生退款。
你了解过吗?
问题产品“15天内包换”
洛阳市民孔先生打进热线反映,他于2月12日在涧西区某品牌电器购买了一台电视机,20日电视机的接收器出现问题,孔先生找到商家,要求换机,但是商家却以孔先生扔掉了电视机包装箱为由拒绝换机。
省工商局工作人员同样立即联系孔先生所在地工商部门,经过涧西区工商分局南昌路工商所调查,孔先生购买的电视机未满15天,按照相关规定,商家应予以换机。节目直播过程中很快出来结果,商家承诺为孔先生办理换机。
【维权焦点】
“朋友圈”里买面膜,网店买百货……网络时代,网络购物成为普遍现象,但消费者也遇到不少难题。昨日直播特别节目中,有一些听众以及到场市民的投诉集中在网络购物上。如何维权?河南省工商局消费维权先锋队队长郑岩予以解答。
郑岩说,微信“朋友圈”性质不同于网店,不属于第三方销售平台,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即使工商介入也会面临取证难等问题。所以通过“朋友圈”购物的消费者,一定要谨慎。一旦有纠纷,可尝试通过《合同法》等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提醒通过微信“朋友圈”销售物品的人,知假售假最高可面临7年的刑事判决,并没收违法所得。
【消费警示】
昨日直播特别节目中,河南省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发布2015年消费警示,集中在物流、保健品、预付式消费等多个方面。
◎预付式消费有风险
服务行业预付式消费成为普遍现象,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使用预付式消费时应注意多看、多选,尽量选择规模大、信誉好的企业;购买时仔细了解有关规定,最好签订书面消费合同。明确预付卡(券)消费的使用范围、有效期限、违约责任等。
◎谨防保健品虚假宣传
特别提醒老年消费者,不可贪小便宜参加所谓的免费检查,遇到商家推销时要考虑自己是否真的有需要,如需购买最好去正规商店。
◎理性面对“打折促销”
每逢节假日,商家都会进行“打折促销”活动。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明码打折商品时,必须看清商品价签所标内容。警惕商家以“降价商品不许退换”为借口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降价商品享有和正常商品一样的售后服务保障。
◎外出旅游要注意
消费者在挑选旅行社时,务必做到多挑选几家。签订合同时看清各种条款,对有疑惑的地方及时沟通。应要求旅行社开具正规发票,以免出现消费纠纷没有凭证,无法维权。
东方今报首席记者 赵丹
(东方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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