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新闻频道 > 焦点新闻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发布 个人缴4%

[摘要]职业年金制实施个人缴工资4% 核心提示|昨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年金制度。这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建立多层次、...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发布 个人缴4%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发布 个人缴4%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发布 个人缴4%

 

  职业年金制实施个人缴工资4%

  核心提示|昨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年金制度。这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建立多层次、可持续养老保险制度,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生活、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具有重要意义,意味着我国养老“并轨”又向前推进了一步。

  《办法》规定,职业年金强制建立,发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充作用;适用范围和缴费基数均与基本养老保险的相关规定一致,切实维护制度统一;实行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采取个人账户方式管理;个人账户资金随同工作变动转移,促进人员的合理流动;根据本人退休时的个人账户储存额确定待遇水平,缴费与待遇挂钩;社保经办机构负责职业年金的经办管理,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职业年金基金实行市场化投资运营,实现保值增值;政府部门加强监管,确保资金安全。

  《办法》还对职业年金的领取条件和监督检查作出了规定。

  一图读懂《办法》

  什么是职业年金?

  职业年金,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由几部分组成?

  职业年金基金

  单位缴费

  个人缴费

  职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

  国家规定的其他收入

  何时开始缴纳?

  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今年就会缴纳,与机关事业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是同步的

  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机关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应当为其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

  怎么缴纳?

  单位和工作人员个人共同承担

  单位缴纳职业年金费用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

  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4%由单位代扣

  缴费基数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致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国家可适时调整缴费比例

  工作单位变动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随同转移。升学、参军、失业期间或新就业单位没有实行职业年金或企业年金制度的,职业年金个人账户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运营。新就业单位已建立职业年金或企业年金制度的,原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随同转移

  缴费基数是什么?

  公务员和参公人员

  缴费基数是上一年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补贴和已经规范后的津补贴

  事业单位人员

  缴费基数是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补贴以及绩效工资

  改革性的补贴、奖励性的补贴暂时不纳入缴费基数

  什么情况能领职业年金?

  工作人员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依法办理退休手续后,由本人选择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的方式

  出国(境)定居人员的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工作人员在职期间死亡的,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钱从哪儿来?

  财政全额供款的单位

  单位缴费部分由财政支出,根据单位提供的信息采取记账方式,每年按照国家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利息,工作人员退休前,本人职业年金账户的累计储存额由同级财政拨付资金记实

  非全额供款的单位

  单位缴费由单位实际承担,采取实账积累。由此形成的职业年金基金实行市场化投资运营,按实际收益计息


豫都网微信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发布 个人缴4%》河南新闻-豫都网提供,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news.yuduxx.com/jdxw/150523.html,谢谢合作!

[责任编辑:admin]

我要评论

评论列表(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豫都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未经豫都网(以下简称本网)许可,任何人不得非法使用本网自有版权作品。

2、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以及由用户发表上传的作品,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版权和其它问题可联系本网,本网确认后将在24小时内移除相关争议内容。

详细声明请点击进入>>

返回豫都网首页
版权所有: 豫都网 Copyright(c) 2010-2015 YuDuWang Network Center.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备13014680号
若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来信通知,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谢谢!邮箱:admin@yuduxx.com
未经豫都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违者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