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2-27 14:03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核心提示|被告人出庭告别“囚服”、旁听庭审将可上网预约……昨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即在十八届四中全会后修订的《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四五改革纲要),共提出了7个方面65项司法改革举措。最高法司改办主任贺小荣等业内人士就焦点问题进行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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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以审判为中心被告人出庭告别囚服
【摘要】
到2016年底,推动建立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促使侦查、审查起诉活动始终围绕审判程序进行;强化庭审中心意识,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全面贯彻证据裁判原则,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禁止让刑事在押被告人或上诉人穿着识别服、马甲、囚服等具有监管机构标识的服装出庭受审。
【解读】
犯罪嫌疑人是被指控的对象,并未确定为罪犯,不能给他打上符号、标注等有罪标签。“这项改革有望近期推进,我们正和公安等相关部门进行紧密沟通和协调。”
“审者不判、判者不审”这些问题咋解决
【摘要】
健全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机制和办案责任制,健全院长、庭长审判管理和审判监督机制,改革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要求审判委员会主要讨论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
【解读】
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就是要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彻底解决审者不判、判者不审的问题。
确保审判权独立
领导干预司法记录将可查询
【摘要】
首次提出配合中央有关部门,推动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审判执行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具体来说,就是按照案件全程留痕要求,明确审判组织的记录义务和责任,对于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的批示、函文、记录等信息,建立依法提取、介质存储、专库录入、入卷存查机制,相关信息均应当存入案件正卷,供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查询。
【解读】
针对某些领导干部通过电话或口头指示干预司法的现象,贺小荣说:“要建立一种更加科学的记录和通报制度,追究干预者的法律责任。但仅靠记录和通报制度还不够,进一步加大司法公开力度是最关键的。”
法官惩戒委员会将面世“说理”水平将是法官考核重要因素
【摘要】
在国家和省一级分别设立由法官代表和社会有关人员参与的法官惩戒委员会,制定公开、公正的法官惩戒程序,既确保法官的违纪违法行为及时得到应有惩戒,又保障其辩解、举证、申请复议和申诉的权利。
推动裁判文书说理改革,建立裁判文书说理评价体系,将裁判文书说理水平作为法官业绩评价和晋级、选升的重要因素。
【解读】
“裁判文书不可能不讲理,法官办案受到领导干预,那他怎么可能把裁判文书说得符合法律?”贺小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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